关于拉菲公馆一期项目寻找施工总承包合作单位的公告
我企业投资开发建设的拉菲公馆一期施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寻找施工总承包合作单位,具体合作意向如下:
1、拉菲公馆一期施工楼栋概述:
建筑楼栋有18栋,地下车库四个,总建筑面积约63903平米,其中:多层3栋(5-6层),面积约9693平米;底商多层1栋(5层),面积约2846平米;带地下室洋房11栋(5-6层),无地下室洋房1栋(5层),面积约45216平米;商业1栋(2层),面积约754平米;幼托、物管1栋(3层),面积约1871平米;地下车库四个,面积约3523平米;
2、工程定额采用2004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相应补充文件进行结算。
3、人工价差按赣建价[2009]19号文件调整,不再实行其它因素调整。
4、机械费的价差不作调整;
5、材料价差按2011年第4期《南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调整,主要材料(仅指商品砼、砂石、钢筋、水泥、商品砂浆、砌体)价格按照2011年第4期《南昌市工程造价信息》与施工时段《南昌市工程造价信息》变化幅度进行调整(同时考虑一定的优惠),即:
价格增减调整金额=施工时段(月份)造价信息月平均价X98%-基价(2011年4月份造价信息价)X(1±10%)。材差部分仅计取税金。
6、工程款结算方法:
工程造价=[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1+综合费率)+(人工价差+材料价差+估价项目)×(1+3.413%税金),综合费率按18-26%计取。综合费率包括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等和定额规定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一切其他费率和费用;
7、工程款支付方法:
a、一期工程完成至主体四层(含桩基),第一次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5%进度款。
b、第二次开始按每月已完成的工程量的75%支付进度款。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5%;
d、经结算审计定案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价款总额的90%;
e、协助发包人办理完成备案手续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支付至结算价款总额的95%;
f、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8、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a、具有一级建造师职称;
b、在省会城市承接过两个以上面积达5万平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9、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要求:
a、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省级样板工地标准;
b、本项目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市优工程。
欢迎有资质经验和意向的建设单位报名参加洽谈。截止时间:2011年6月14日 17:30
联系人:万敏,联系电话:0791-6373414,13077919288。
特此公告